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司2014年10月14日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对公司公务用车进行改革,为保证公平、公开、公正顺利进行公司公务用车改革,特编制本方案:
一、公司公务用车(以下简称公车)改革的共计6辆。分别为赣G-Q3389、赣G-10678、赣G-B3680、赣G-B3707、赣G-G3519、赣G-Q0191。
二、对改革的公车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拍卖,公车使用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内部无人购买时,公司委托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处理。
三、本次公车改革完成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具体工作流程;编制方案─方案经公司公车改革小组研究通过─报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研究通过─公示─实施方案。
四、本方案经公司党政班子会研究通过后在公司和下属单位公示三天,并在公司网站同时进行公示。
五、方案实施流程:公车价格评估(2014年10月30日前)---公司内部拍卖(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8日)---公司内部无人购买的公车交二手市场交易并办理公车过户(2014年11月9日至2014年11月15日)。
六、所有公车最后售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所改革公车的收入必须交公司财务科。车辆过户手续由公司协助购车人办理,所有过户费用由购车人承担。
七、违章罚款公车交购车人前由公司负责,车辆交购车人后由购车人负责。
八、现在公车使用人必须按公司经理办规定的时间将公车交公司经理办,必须按经理办规定的时间提供所有公车的有关资料。
九、取消公务用车后在九江市行政区域(含各县、市、山、区、共青城、西海)普通公务出行,由个人选择出行方式,提供交通补贴,不报销差旅费,交通补贴另行编制方案。
十、本次公车改革拍卖过程由“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公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实施。
十一、如在公示过程中,公司职工对本方案有异议,由公司公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回复,有必要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通报公司主要领导后实施。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为“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公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戴晨红 电话:13979208660
段如金 电话:13037290145
周小平 电话:13507920240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