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告》(赣建安〔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高效快捷的办事原则,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全市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的培训教育(含继续教育)工作由市建筑安监站具体负责。全市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任(A类)和项目负责任(B类)培训教育(含继续教育)工作直接由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和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市局不介入;市建筑安监站只负责培训报名表的收集和统计,并及时将统计表报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市建设培训中心。
2、施工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及时将《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报名表》(附件一)和《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二)报市建筑安监站。每期培训工作完成后,施工企业C类人员的培训证在市建筑安监站领取,A、B类人员的培训证在省建设安质监管局或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领取。
3、施工去也应安排专人负责本企业“三类人员”首次申请考试报名和安全考核证书有效期延期申请工作。应及时将《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表》(附件三)报市建筑安监站,以便市建筑安监站及时联系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到我市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网上考试,施工企业递交报名表时,应同时提供培训证原件核验。
4、施工企业应及时组织需要办理安全考核证书有效期延期的相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培训证。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继续教育培训证为安全考核证书有效期延期申请考核的内容之一。
5、施工企业C类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以及A类、B类、C类人员安全知识网上考试的费用标准参照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和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确定的标准执行。我市施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可以参加省局在其他地市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